2004年7月初,顾女士在收看电视股评节目时,家里还有一位中风后半瘫的丈夫。
“我自己是一个普通的股民,而且是一个残疾人,想让家里更加宽裕一些。”
为了得到一个黑马股,顾女士按照电视中的文字指引,给深圳的一家证券咨询公司打了个电话,没想到却跌入陷阱之中难以自拔。前不久,顾女士给记者发过来几封邮件,细数了她与该证券咨询公司之间的“交锋”过程。
弱势的反击
顾女士告诉记者,这家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服务人员非常热情,一个半月中不断地给顾女士打电话:
“你去买个手机,我们会通过手机短信和电话告诉你股票的买点和卖点,你哪怕不在家也不要紧,只需在收到我们的手机短信或电话时交割一下就行了”、“我们老师会把你手中的股票给你诊断好,然后给你调仓换股,买进好的股票”、“每个月的利润保证你在25%以上”……
该公司似乎非常同情顾女士,在劝说她入会交会费的时候说:“你是退休的,工资又不多,做股票又亏了钱,我去和我们总监反映一下,尽量争取给你优惠一点”。
2004年8月11日中午,上海大雨,但气温一样闷热,顾女士上下走了六层楼梯,急匆匆去邮局把4000元会费寄了,又赶去发送传真给该公司,办完一切手续。
回家后,顾女士满怀信心地等着“两个星期收回会费,而后跟着某某老师等着赚钱”。
然而,一周之后,顾女士发现,不但按“老师”指导抛出的股票赔了三万元,而且所谓的短信指导服务,也只是每日大盘结束后的股市小结,顾女士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
顾女士给该公司打电话,要求他们赔偿经济损失。她也曾找过律师咨询,但由于合同中证券咨询公司没有将宣传时的收益承诺写进去,所以律师告诉她采用司法手段极有可能不了了之。
“我从去年年底开始,就在各大门户网站的论坛中发贴讲述自己的遭遇,警告网友不要轻易上当。不断有股民回复,我才知道,和我有相同经历的人,实在太多了。”
有时是网络上的股民一起议论,一旦主角进入,则迅速演变为双方的混战。
2004年12月24日,搜狐网站的财经论坛出现一条帖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郑重呼吁:希望同业自律,恪守职业道德,以广大股民的利益为依归,共同创造一个健康发展、备受广大股民信赖的投资咨询环境!”立即应战四起:“要不要叫些吃亏上当受骗输钱的会员出来给你做做负面广告?”
“那天看一家电视台的股评节目,看主持人富有煽动性的言论,仿佛就在听一种另类的传销。网络已经是我们惟一反抗的渠道了。”其中一位曹先生说道。
而他的想法也和顾女士一样:“要联合更多的受害者,不再让欺骗继续下去”。
战线有多长
中国股市能够发展到今天,媒体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当人们还在困惑股市这个新鲜事物时,媒体坚决地站在了“发展”的一边,积极地推动股市前进。其后,媒体对银广厦的曝光,对基金黑幕的报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内幕交易的暴光,股市的每一步规范,每一步发展,都留下了媒体的功劳。
“我们相信媒体。”顾女士说道。而这些信任没有产生正常的效果,在被欺骗的人群中,绝大多数是因为对电视媒体置信不疑而选择了该公司。
类似上述的一些证券咨询公司做欺骗性宣传,可以概括为“明星+媒体”的模式,一方面制造股市赚钱的英雄,股民的救世主,一方面利用媒体的权威,推波助澜。
事实上,对利用媒体影响股市股民的行为,有关法规也作了详细的规定,《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指出:“在报刊上发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的文章、评论、报告,以及通过电台、电视台等公众传播媒体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被列为投资咨询活动。从事投资咨询业务的人员,必须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的从业资格,并且加入一家有从业资格的投资咨询机构,方可从事投资咨询活动。媒体应该履行对撰稿人的资格审查义务,电台、电视台聘请个人做证券期货节目主持人播发有关投资咨询内容的,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
然而,曹先生从某些证券咨询公司那里听到的情况是:“证监会哪里管得了广电总局呢?”
不仅是传统媒体,证券咨询公司还利用无线增值服务和网络推广产品。
在顾女士投诉的那家证券咨询公司网站上,有一非常醒目的“24小时财富热线”。“资深行业研究员、成功机构操盘手联袂服务,教您捕获黑马的秘诀!每天奉献一匹黑马!”相关的宣传语极为诱人。
记者拨通了这个财富热线,传来一段声讯服务,首先是该公司在股市中种种神奇业绩,随后推荐了一只股票。
记者随后按照指引,拨打其服务热线电话。
“刚才打24小时财富热线推荐的股票,怎么没告诉买进价格和卖出价格。你们说每天黑马,可是我听到的却是中短线操作?”
“你要的服务,免费声讯是没有的。”接电话的人回答,“要加入我们的会员,交会费才行。”
“要钱的?那算了。”记者佯装吝啬。
“不要急,先生,我们这个会费,可以按照您的承受能力来收取的。我们保证能赚钱。”
“那么最便宜的会费是多少,最贵的是多少,怎么保证赚钱呢?”
“4800一个季度是最低价,最高的话要过万,但是绝对能给你专家的服务。比如我们会给你安排一个老师服务,告诉您该留的留到什么价位,该换股的要在什么价位换掉,换掉手中的股票之后要买什么股票,您就听老师的手机短信或者是电话通知。”
最后,她留下了自己的姓名和联系方法,表示会继续联系记者:“手续很简单,你去汇款,然后把单据传真过来就行。”
“我好像在电视上看到过××投资顾问公司,你们是一家的吗?”
“是啊,我们在好几个省的卫视都有节目,网上也有一周节目的视频,我们很有权威的。”
证券咨询业因何遭唱衰
“没错,还是同样的手法。”顾女士听了记者的描述后,更加义愤填膺。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股民告诉记者,“电视台、广播电台他们都知道点股后面有问题,但是监管部门没有证据,只要有钱,电视台、广播电台一般也睁只眼闭只眼。”
“谁会跟钱过意不去?他们的盈利其实都是从投资的股民身上取得的。”听了记者的转述,曹先生这样说。
“不少单位希望通过所掌握的资源来增加利益,从而也就为证券咨询业与媒体合谋欺骗投资者提供了条件。而证券咨询业之所以能够借助媒体的力量向投资者推介股票,从而激发起投资者产生投资兴趣与热情,是由公共媒体之性质以及它的权威性决定的。证券咨询公司就是利用了媒体的利益单位化、利用国家媒体的权威性来达到行骗之目的。”中国社科院金融发展与金融制度研究室主任易宪容表示。“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市公司可以通过股票上市审批权借以合法的方式来圈占投资者的财富,上市公司的高管们可以通过高薪来侵占公司之财富,而证券咨询公司没有这种权力,就只好通过欺骗来掠夺民众的财富了。”
易宪容认为,国内股市的“股评家”们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行骗于市场,与这种深刻的社会背景是分不开的。他开始呼唤证券咨询业更严格的规范措施。“对于有人通过媒体来传播欺诈性的信息,不仅要有对相关媒体的处罚规则,也应该要有对证券咨询分析员严厉的处罚规则,而更为重要的则是要有对媒体欺诈性信息所造成损失合适的赔偿规则。”
据悉,2005年1月20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下发了《关于加强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自律管理的通知》,但目前,类似前述证券咨询公司的行为仍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据《中国经济周刊》调查了解,顾女士投诉的这家公司已经连续两年被评为深圳市纳税100强企业。
“请他们不要再对我们这些弱者行骗了!”顾女士在邮件里这样表达着自己的愿望。可是,就像同为受害者的曹先生所言:“谁会跟钱过意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