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流程

投(融)资项目运作流程
 
•程序一 咨询与沟通 
  项目企业可以各种联络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或通过本公司驻地业务经理等)先行向本公司进行咨询与联络,并索取本手册进行详细书面了解。 
  •程序二 项目报送与初期审核 
  项目企业需将以下书面资料送达或函至本公司,全部为复印件,并对所报项目书面资料与文件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1、企业营业执照与法人代码证(特殊行业应有经营许可证); 
  2、项目政府立项批文;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项目现实建设进展情况说明; 
  5、融资申请书及用款与还款计划书; 
  6、经办人或联络人的联络方式; 
  请务必填写本手册中提供的融资项目登记表。 
  本公司收到项目资料后,在3-5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资料选择并初期审核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鼓励外商投资政策与产业政策,对项目的投资环境与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标准化分析,以确定该项目的投资可行性。如未能通过审核,即时回复项目企业,并继续为企业进行投资推荐。 
  •程序三 邀请面洽并签署备忘 
  项目初期审核通过,本公司即时传送商务函,通知并邀请项目企业负责人赴本公司考察、面洽。双方在相互了解的基础上就项目融资方式、期限、额度、回报、抵押、融资手续办理等方面进行实质性洽谈。如能达成一致意向,则签署项目洽谈运作程序备忘文件。 
  •程序四 项目专业论证 
  依据与企业就项目所签署洽谈备忘录中约定运作程序条款,本公司在3-1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专家会同驻华投资代表正式成立项目专家论证组,对项目进行二级论证。对项目的开发前景、组织机构、市场预测、财务预算及风险防范等进行分析。(详见投资项目论证指标体系)。在论证过程中随时与项目企业进行沟通,就项目资料中阐述不明或不完全之处进行完善,如项目未能通过二级论证,则即时通知项目企业,并继续为企业进行投资推荐。 
  •程序五 项目实地考察 
  二级论证通过,本公司向项目企业书面通报论证结果与建议,并报送投资商进行立项及资金准备。成立项目考察组择期赴项目所在地对项目及中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包括拍摄项目建设地;了解企业发展与经营历史,现有生产规模,主要产品与技术水平;企业所处环境原材料、能源供应是否方便、交通运输条件和协作配套条件,周边环境情况,厂区布局情况;企业现有物资供应及产销情况,与项目有关产品主要原材料供需情况、产品竞争能力、生产潜力与销售构成;企业组织机构与经营水平,管理力度与技术含量和职工素质;企业资产负债与资信情况;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等。 
  •程序六 综合评定与落实投资 
  对项目结合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后,与企业办理投资合作意向等相关法定程序,补充完善项目各项具体实施条件,成立项目筹备组,于项目企业所在地签署合资(合作)合同并落实资金到位,配合实施项目管理及财务监督。、